李铁上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其20年判决的上诉书

12月23日讯 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李铁的上诉书。根据节目透露,今天是他10天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行贿等多项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在一审宣判后,李铁享有10天的上诉期,该期限从接到判决次日起计算。如果他选择在此期间提出上诉,则初审结果不会立即生效;若不进行上诉,一审裁定将直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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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那么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对李铁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