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债务问题引发关注,债权人呼吁足协介入调查
尽管已经多次强调,这两批名单的标题明确标示为“完成债务清偿俱乐部名单”,而非准入名单,但仍有不少人将其误解为准入名单,甚至连球员也对此产生了疑问,常用“为什么能通过准入”这样的说法来质疑。我还看到一些球迷评论称,由于球员公开提出质疑,因此足协失去了公信力。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实际上,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从发布通知中的第二段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内容已明文规定,而在名单下方还有一大段相关说明以及监督反馈渠道和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足协并不是政府机构,也不具备商业调查能力,因此无法全面监管或了解每个俱乐部内部运营情况。目前,各俱乐部需自行填写提交各种准入材料,以证明它们已完成相应条件。然而,很明显,这些证据未必完全准确,因为俱乐部可能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夸张、隐瞒甚至伪造处理。
根据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社会监督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挥作用。如果有债权人认为某个俱乐部尚存在欠款,应向足协会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在公布的列表下方已有详细说明。因此,目前部分球员公开质疑,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且恰好体现了清理债务公告的重要性。
双方之间若出现争议,则可能归结为以下两种情况:要么是“俱乐部门口胡说”,即存在漏报或错报的问题;要么是“球员言之无物”,所提及的不属于清偿范围内、或者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双方都有责任继续解释与举证,以支撑他们各自立场。当然,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同样能够意识到,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中关于俱乐部联系审核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旧不足,使得公众及债权人的认知水平显著缺乏。此外,对于清账过程的信息透明度较低,与国际足联那样可供即时更新查看禁令信息的平台相比,中国足协目前尚未建立类似系统(前几天我曾发博讨论过此事)。
我们应该吸取此次教训,更加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同时结合现代化信息手段,让审查工作更加阳光化,从而提升公众和债权人的知情权益,将问题解决在发展阶段,有效避免负面状况集中爆发,从根本上解决薪资拖欠与欠款问题,为维护玩家等利益群体带来实质保障,以及保护职业联赛的发展价值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