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足协原副主席刘刚因三罪并罚获刑8年

2024年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对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专职副主席刘刚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刘刚因贪污、受贿和单位行贿三项罪名被依法裁定。

具体而言,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刚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以单位行贿罪再判一年监禁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最终决定执行的总刑期为八年,同时需支付合计七十万元的罚金。

此外,对其所涉的赃物将依法追缴并分别返还给相关被害单位,而他所得的受贿财物也会上缴国库。

相关新闻报道指出,在此案件之后,仅在短短三天内,还连续对其他四人进行了相应的审理与宣判。而李铁、杜兆才尚未作出裁决,王小平则仍待开庭处理。